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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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2026年7月28日下午,通化市某某区某某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白某驾驶小型轿车行经路口右转时,因观察不周、未确保行车安全,与正常骑行电动车送餐的外卖骑手祁某相撞,造成祁某人身受伤、营运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管部门核查认定,驾驶人白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未尽安全驾驶义务,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外卖骑手祁某无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划分清晰,白某依法应当对祁某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全部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祁某前往医院检查治疗,被诊断为颈部损伤、腰部软组织损伤,共住院10天,产生医疗费3801.76元。医嘱建议出院后继续休息一周,避免重体力劳动。祁某作为全职外卖骑手,依靠跑单为唯一收入来源,受伤后彻底无法接单营运,产生严重误工损失。后祁某与白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白某拒不足额赔付祁某合理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祁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白某赔偿常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交通费、车辆维修费,以及社保断档损失、月度满勤奖、电动车租赁费、电瓶租赁费等多项实际支出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交警部门根据案涉交通事故经过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并无不妥,当事人亦表示认可,故法院予以确认。
交强险属于机动车车主必须购买的法定强制保险,旨在确保第三人即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及时、便捷的赔偿。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对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风险,起到积极作用。投保义务人白某驾驶不当导致他人受伤,由投保义务人承担责任,投保义务人未投保交强险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该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使受害人不能获得交强险赔偿的利益,故其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义务人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本案中,事故发生时,白某未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双方未形成保险合同关系,故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关于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是否合理及合理费用承担问题。
1、医疗费3801.76元,有完整住院、门诊票据及病历佐证,属于事故直接治疗支出,全额支持。
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按照100元/天标准,结合10天住院天数计算,合法合规。
3、护理费1947.5元,按本地护工劳务标准,依据10天住院护理期核算。
4、误工费3310.75元。原告虽为外卖骑手,但未充分举证固定月收入,法院参照本地居民服务业日均工资194.75元计算,结合住院10天+医嘱休息7天,合计17天误工时长依法核算。
5、交通费300元,结合就医、复查实际需求,法院酌情予以支持。
6、电动车维修费1000元,双方当庭确认车辆合理维修费用,法院予以认定。
以上法院支持的合理损失,总计11360.01元。
综上,法院判决白某赔偿祁某医疗费3801.7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00元,护理费1947.50元,误工费3310.75元,交通费300.00元,财产损失1000.00元,合计11360.01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汉济律师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务必按时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属于法定强制保险,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需要自行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