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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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陈某某与曾某某于2009年8月2日登记结婚,2024年1月8日登记离婚。2023年7月,曾某某在抖音平台结识主播钟某婷甲,随后双方发展为婚外情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某某未经妻子陈某某同意,通过抖音平台打赏、微信转账等方式,向钟某婷甲赠与大量财产。陈某某发现后,多次与钟某婷甲协商返还事宜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55768.8元。
陈某某主张,曾某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钟某婷甲明知曾某某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仍接受赠与,应认定赠与行为无效。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9月13日,钟某婷甲在抖音平台进行直播,期间曾某某通过抖音平台购买钻石向钟某婷甲打赏1242258钻石,折合人民币121574元。钟某婷甲在抖音平台进行直播的个人分成比为40%。此外,曾某某还通过微信向钟某婷甲转账36300元,钟某婷甲已偿还20000元。
法院认为,曾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抖音平台与钟某婷甲相识,后通过打赏与其建立一对一联系并持续互动,期间基于与钟某婷甲的暧昧关系向钟某婷甲打赏,该行为已超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财产处分行为,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曾某某基于与钟某婷甲的暧昧关系,未经陈某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构成无权处分。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曾某某向原告陈某某支付款项计人民币98368.06元;被告钟某婷甲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曾某某应向原告陈某某支付的款项在64929.6元限额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曾某某赔偿原告陈某某精神损失计人民币1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汉济律师提醒】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任何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都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如发现对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